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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审申诉
 

再审申诉

  郭红侠律师为您解决再审申诉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再审申诉法律咨询,代理有关再审申诉诉讼和仲裁案件。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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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


  • ·民事再审的特点
      民事再审不是实体审理程序,仅仅审查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再审标准的依据为再审案由。再审程序中法官审查也不是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以申请人的申请理由为依据,即使终审判决中存在极大的事实认定错误,法院认为再审事由不成成立,也不会裁定再审南京律师网。再审事由是再审申请的核心,一切围绕再审事


  • ·再审听证审查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


  • ·再审审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第三百九十八条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 ·执行案件哪些情况可以申诉?
      执行案件发生下列情况可以申诉:(一)执行未生效法律文书,或者明显超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和范围执行的;  (二)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故意拖延执行、不执行,或者应当依法恢复执行而不恢复的;  (三)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或者违法将案件执行款物交付给其他当事人


  • ·刑事再审案件可否适用取保候审?
      《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11条规定:“原审被告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刑事再审是对已生效的判决进行重新审理,这就意味着第11条所说的“在押的原审被告人”一般情况下即正在服刑的犯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第五十条


  • ·再审期限多长?
      再审期限为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五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六个月内提出,不以判决、裁定发出六个月为限。A、民诉法第二百条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B、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C、


  • ·刑事再审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 ·申请再审权利人
      申请再审权利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Y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


  • ·申请检察院抗诉的程序
      我国《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如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项申诉权利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可以说是当事人保障自身利


  • ·再审发回重审作出的判决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虽然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可以指令再审的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审:(一)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后作出的”,指令再审后经审理作出的终审判决不属于再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


  • ·再审审查方式
      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一是书面审查后径行裁定。二是仅以审查再审材料难易作出裁定的,需要调阅原告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调阅一二审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的,要询问案件当事人。四是再审听证。。


  • ·再审案件如何审判?
      再审案件的审判应遵循以下程序:  1.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该裁定中还应包括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内容www.njLawyer.cn。决定再审后,是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裁判。因为决定再审时,虽然已经发现原裁


  • ·再审申请书撰写的原则
      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工具和载体,也是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民事案件提起再审最重要的渠道。再审申请书的撰写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目的性民事再审申请书是为了说明原生效裁判、调解书符合法定的应当再审条件,是专门给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法院看


  •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
         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   当事人申请再审


  • ·民事执行监督申诉状范本
      民事执行监督申诉状  申诉人(案外人):马xx(曾用名马xx),浙江省xx市人,住本市xx街道办x路x号  被申诉人(被执行人):马xx,男,xx岁,汉族,浙江省xx市人,住xx市xx街道办xx号。  被申诉人(案外人):马xx,女,x汉族,浙江省xx市人,住xx市xx街道xxx号,被执行人马xx的妻子,执行标的


  •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 ·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申请再审的例外情况
      (1)在《民诉法解释》颁布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再审申请的审查阶段,已经作出了由本院提审的裁定,继续进行再审。但《民诉法解释》生效后尚未审结的案件或者当事人就管辖权异议裁定新提出的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表示了该事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因而不予审查的立场南京律师网。(2


  • ·什么是检察院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诉讼行为,也称民事抗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为享有法律监督权,抗诉正是人民检察院基于其法律监督权而进行的职


  •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如发现新的证据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但如果是不同的理由,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可以自自


  • ·再审申请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一)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


  • ·再审材料补正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再审材料的要求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对材料的份数要求不一样(如有的法院要求当事人人数+4),在递交材料时,一般窗口都会开具需要补正的材料清单,可根据不同法院的具体要求,进行补正即可。材料补正不影响再审时效,只要在立案窗口登记,就起到时效中断的效


  • ·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的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协助查找;


  • ·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
      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同时适用于检察院,如果办理案件时,该案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影响较大,检察院会对案件的信息进行公开,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都包括哪些?一、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


  •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www.njLawyer.cn。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


  •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Y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南京律师网。。


  • ·当事人刑事再审申请的启动
      最早认为案件错判、具有强烈纠错愿望的往往只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说,被告人的申诉是推动刑事错案纠正的强大力量。所以,应当为被告人的申诉提供规范化的渠道以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错案发现之功能www.njLawyer.cn。由于申诉与刑事再审存在严重脱节,被告人很难通过申诉及时有效的启动刑


  • ·再审程序的特点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


  • ·申请再审的时间
      申请再审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P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上述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


  • ·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再审申请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向人民法申Y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审、二审P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Y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P决书、裁定书;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


  • ·用人单位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
      用人单位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

    ·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许万鹏询问这份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儿和儿媳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建议将儿子撤诉是否正确,鉴定费由原告承担是否合理。
    、一案情简要
    2007年3月18日,父亲办养猪场向许某借款,首贷5万3千元到2011年5月累计本息旧贷14万2千,同年5月新贷4万2千元,还旧贷14万2千元中的4万2千元。
    2007年3月18日,首贷5万3千元时,父亲


    ·民间借贷案例被律师代理当时是全权委托,借条上
      民间借贷案例被律师代理当时是全权委托,借条上明明白白写了月息200元,却判决后没利息造成损失七八万左右。这能否讨回公道吗?

    ·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房子的90%归了我,10%是父亲的,现在父亲要再结婚,和我签订了一张协议,内容为:;;;继母有房子的使用权和居住权,我不得干涉房子的事情,等他们死后再把房子的使用权归还给我。;;这是我和父亲两个人的情况下写的,当时是有点不情愿写的,明明房子我有90%,房产证上也写得很清楚,为什么我就没使用权和居住权,要让出来给他们住,我想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拆迁问题咨询求助,我的父母早年由于工作安排农转非
      我的父母早年由于工作安排农转非,但是在老家还有一间瓦房。现在老家要拆迁了,我们就属于有房无户口的类型。我们查了一下我们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上面说的“户口不在征地范围内的非农业人员以集成、赠与、买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被拆迁住宅,按附表一标准上浮100%给予一次性补偿,一次性补偿价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00元,补偿后不予安置”,现在拆迁办的人告诉我们只在当地农民拆迁

    ·工会会员在交纳了全的会费后辞职,是否还享受会员待遇
      工会会员在交纳了全的会费后辞职,是否还享受会员待遇

    ·是不是交了几社保?失业后就可以领几个月的失业金啊?
      是不是交了几社保?失业后就可以领几个月的失业金啊?

    ·就读苏州一所国际学校,由于学校乱收费,宣传和事实不符,我孩子
      就读苏州一所国际学校,由于学校乱收费,宣传和事实不符,我孩子不想就读,学校只肯退一半学费,现在我想走司法途径。

    ·我和老婆没有离婚,但是她婚内出轨,而且还生了孩子,我应该告她
      我和老婆没有离婚,但是她婚内出轨,而且还生了孩子,我应该告她重婚还是起诉离婚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农民,想请教问问,你们侓师知道重庆有个地专门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农民,想咨询问问,你们侓师知道重庆有个地专门管教娃儿的地方吗,我怎么才找到

    ·不做亲子鉴定仅凭保证书能分到遗产吗?
      不做亲子鉴定仅凭保证书能分到遗产吗?因为孩子的父亲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生有一女,并且在没生之前写了一份保证书,大致内容是他名下的财产全部规女儿所有,但孩子的父亲到孩子还没离婚,孩子的父亲四十一岁,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如果到孩子的爸爸不在人世了,而他的妻子又不承认那份保证书,孩子能拿到财产吗?是私生子现在四个月女孩的父亲现在还没有和其原配夫人离婚孩子有继承权吗?

    ·交房合同,没经过本人同意,物业找人签名了,是属于什么行为?
      交房合同,没经过本人同意,物业找人签名了,是属于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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