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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红侠律师为您解决扬州婚姻家庭法律纠纷,解答扬州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扬州婚姻家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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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财产分割之拆迁补偿款
      夫妻感情不和准备协商离婚,居住的房屋拆迁获得了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对于这笔补偿款李小姐认为自己应该分的,李先生则不同意,达不成离婚协议,只能起诉至法院。对于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
          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离婚有什么限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采用登记的办法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对婚姻关系不在大陆依法缔结


  •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性质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


  • ·离婚时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搜集
          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几乎90%以上涉及财产的纷争,不仅对于分配的方式,而且对于夫妻财产的数额,双方的认识也大相径庭,原因之一就是一方或双方对财产进行了隐匿或转移。


  •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


  •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


  • ·公告离婚的几点问题
          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


  • ·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


  • ·涉外婚姻案件的送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


  • ·离婚诉讼法律常识
      1、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对不涉及


  • ·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割,怎样分配离婚房产?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不得不解决的问题,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多,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只能区分不同的情况,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如何分割离婚房产。(一)婚前一方


  • ·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的时候,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日后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就是子女的抚养权属于其中一方,另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此时确定了抚养费数额之后,就是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


  •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


  • ·离婚协议撤销的情形
          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是认真的,毕竟关系着自己的终身幸福。可是,期待的美好,总会在以后携手共度的平凡岁月里慢慢耗尽。于是越来越多的争吵声取代之前的家中欢声笑语,最后到了两看


  •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


  •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对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出新规定:首先宜由当事人协议,同时,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问题,


  • ·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11月3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


  • ·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后果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


  • ·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赠与的情况可以出现在各种情形之中,因此处理时的判断也比较复杂,尤其是在夫妻婚内赠与的情形,您都有许多探讨,那么不少的人就问了: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为了帮助您解决该疑惑,下面,就由为各位做具体的


  • ·分居两年离婚中“分居两年”的标准
          此处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时间,法院才予以判离。一般情况下,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nbs


  • ·婚前财产公证 有必要吗?
      他和她在很偶然的时候认识,她认识他的时候,她正处在失恋的痛苦里。这个时候,他来到了她的身边,有他的日子她感觉是快乐的,因为有人照顾和关心的感觉是那么的美好。    他知道她的过去。一切的一切


  • ·婚后财产的所属问题
          关于房产处置      婚后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


  • ·涉外离婚法律指南
          近年来,涉外婚姻纠纷日益增多,婚姻家庭部律师将有关法律问题总结如下:        一、涉外诉讼离婚      


  • ·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



  • 扬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有三个小孩,家里存款不上百万,老婆出规在先:还找我离婚,我
      我有三个小孩,家里存款不上百万,老婆出规在先:还找我离婚,我没办法只能离了

    ·感情不和,男方出轨家暴,起诉离婚证据丢失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感情不和,男方出轨家暴,起诉离婚证据丢失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兄弟二人分别结婚了各有一套房,还有一块地皮,二人都想分这块地皮,请问这块块地皮分给谁合
      

    ·因感情破裂分居五年了,独自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现想离婚联系不上
      因感情破裂分居五年了,独自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现想离婚联系不上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写?

    ·去年我和前妻为了小孩上学离婚买了一套房屋,离婚之后我拿出一部
      去年我和前妻为了小孩上学离婚买了一套房子,离婚之后我拿出一部分钱付了首付,今年房子房产证下来了, 但是她不愿意和我复婚,想直接和我离婚,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她帮她爸担保了20万贷款,她爸还不了最终是我们两人还的,并且她妈也向我们借了3万,但是没有欠条,我是否有权利争取分配这部分担保的钱,离婚协议上小孩归我抚养,但是现在她要小孩的抚养权。说小孩抚养到小学毕业,我是否有权拒绝她的提议。并且有权分配上述财产。

    ·离婚财产是否存在侵权?,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离婚后
      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离婚后,原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在还清贷款后,过户到女儿名下,男方负责归还贷款,同时有永久的居住权”目前的问题是:由于现在还未还清贷款,房产未能过户到女儿名下,而男方又再次结婚。请问:1、男方是否需要做婚前财产公正才能确保未过户的房产是归属女儿的?2、如男方带上结婚的新人入住该房产,是否构成侵犯了女方的权益?因为协议约定是男方有居住权,但应该不代表他可以带其他人入住?

    ·离婚二诉,要小孩抚养权。绩溪人,女方
      离婚二诉,要小孩抚养权。 绩溪人,女方,看到请回复,电话或微信

    ·家产房子是他父母的!我又怕结婚后离婚!什么也得不到!可不可以公正如果男方出轨或是
      家产房子是他父母的!我又怕结婚后离婚!什么也得不到!可不可以公正如果男方出轨或是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男方付女0万!这个受法律保护吗

    ·你好,律师,我夫妻因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但男方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吗?
      你好,律师,我夫妻因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但男方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吗?

    ·性格不合,离婚孩子刚满一岁,我是男方,怎么能拿到抚养权
      性格不合,离婚孩子刚满一岁,我是男方,怎么能拿到抚养权

    ·我想离婚,可是另一方不离,我要怎样才能尽快把这婚给离了
      我跟我老公性格不合,心累的慌。想离婚。可是他不同意签离婚,我要怎么办?


    ·如果我离婚了,房子是老人的名,那有我的份
      如果我离婚了,房子是老人的名,那有我的份

    ·我老公是初婚、我是二婚、我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我们可以再生两个孩子吗
      我老公是初婚、我是二婚、我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我们可以再生两个孩子吗

    ·律师你好,因感情问题在孩子十五岁时我离开了家,分居已经八了,现在孩子已经二十三了
      律师你好,因感情问题在孩子十五岁时我离开了家,分居已经八了,现在孩子已经二十三了,说要起诉我,请问我该负什么责?/p>

    ·孩子下户口的问题,你好,你好,我已经结婚,孩子爸爸的户口在外地,
      你好,我已经结婚,孩子爸爸的户口在外地,我的现在也是在外地,我们在我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准生证,因为我们房产证还没下来,等孩子生了以后,我想把我的户口迁到郑州,然后再迁孩子的户口,这样*烦吗?准生证还管用吗?

    ·那我不带孩子可以不,我家里父母离婚,自己要工作,没人带,法院还会判给我嘛
      那我不带孩子可以不,我家里父母离婚,自己要工作,没人带,法院还会判给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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