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郭红侠律师
盐城法律服务网
27.nj18.com
盐城郭红侠律师电话13851739487
 首页>>盐城 盐城市 东台 大丰区 响水 滨海 阜宁 射阳 建湖 盐都区 亭湖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盐城城南新区 
律师团队
>>
  •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盐城婚姻家庭律师
  •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盐城婚姻家庭律师
  •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盐城婚姻家庭律师
  •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盐城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在线
>>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盐城家庭律师,盐城财产分割律师,盐城房产分割律师,盐城离婚律师,盐城婚姻律师,盐城离婚律师网,盐城婚姻法咨询律师,盐城婚姻调查律师,盐城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盐城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


  郭红侠律师为您解决盐城婚姻家庭法律纠纷,解答盐城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盐城婚姻家庭案件。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盐城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是指当事人以夫妻名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构成事实婚姻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nb


  •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有哪些要求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


  • ·离婚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


  • ·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
      7.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而非提出离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同居与婚姻的法律效率上的区别
          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关系,无疑是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


  • ·关于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


  • ·离婚冷静期如何计算?
          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 探望权如何保障?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一方收入较为稳定,按月给付更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一方收入不稳定或者居住地不固定,可能存在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


  • ·如何保障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
          1、相关权证先交付,在离婚的商谈过程中,涉及不动产由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于当事人常会要求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办理,为防止其他变故,最好要求对方


  •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具有下列情形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附英文)
      (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七日国务院批准)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


  •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


  • ·受胁迫的婚姻类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


  •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


  •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一方在国内,如何离婚?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一、女方也同意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那么女方可以委托国内


  • ·发现小孩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吗?
      可以。在亲子关系被否认前,对非亲生的小孩进行抚养,往往是被欺骗而进行的抚养,故属欺诈性抚养关系。对于欺诈性抚养关系,因受欺诈人实际并无抚养义务,其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用对小孩的生父母而言构成不当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 ·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适用条件和方法?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它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


  • ·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可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必要时,可以。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恶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


  •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
          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


  • ·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
      11.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可以,但因房产尚未取得合法的所有权证件,故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使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


  • ·离婚后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


  • ·如何进行离婚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进行离婚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诉讼离婚——起诉(原告)、应诉(被告)    &nbs



  • 盐城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协议一些事
      离婚协议一些事

    ·法律咨询,我和他没扯结婚证
      我和他没扯结婚证,有个几个月大的小孩,他也没欠我钱,他给我打的精神损失费欠条,有法律效益吗

    ·你好,结婚四年感情不合,育有一女1岁8个月,房子是我公公名
      你好,结婚四年 感情不合,育有一女1岁8个月,房子是我公公名下的,如果由女方抚养子女,可否要求房子归女方所有

    ·结婚两个多月,短暂在一起生活,对方曾对自己家暴,在三亚报警,
      结婚两个多月,短暂在一起生活,对方曾对自己家暴,在三亚报警,又出警记录,还有伤情照片,由于认识时间短,不够了解,导致婚后频繁吵架,不能在一起生活,一直分居状态,当初结婚时,对方给了6万6彩礼,剩余3万,请问对方有资格要求返还彩礼钱吗

    ·婚前協议书有效吗
      我父亲生前与后母有婚前協议书, 我们四姐妹都 不情愿地签了字。 在协议书中写到如果她 在我父亲有生之年尽心尽力照顾我父亲,其中一单元房子和抚恤金就給她。但是后母没有做到尽心尽力,且有精神上,物质上虐待 我父亲。我父亲 于今年5 月份去世, 这份婚前協议书有效吗?

    ·你好,王律师,我想找个能帮我代理离婚案的律师,小案子您接吗
      你好,王律师,我想找个能帮我代理离婚案的律师,小案子您接吗

    ·我想起诉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去办?
      我想起诉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去办?

    ·如果离婚,孩子是否可以改姓?孩子还很小
      如果离婚,孩子是否可以改姓?孩子还很小

    ·你好请问!离婚提起诉讼法院需要交压金吗?
      你好请问!离婚提起诉讼法院需要交压金吗?

    ·双方都是外地户口能否在广州领结婚证
      双方都是外地户口能否在广州领结婚证

    ·离异的父亲不付孩子抚养费,逃之夭夭
      离异的父亲不付孩子抚养费,逃之夭夭

    ·我女方,如果我提出来离婚,用不用赔偿男方精神损失费,再是有-小孩,一岁半
      我女方,如果我提出来离婚,用不用赔偿男方精神损失费,再是有-小孩,一岁半,离婚后抚养权会归谁

    ·老师打小孩方法吗
      老师打小孩现在小孩都不想去上学了

    ·所有学生险私立医院都不报销吗,孩子时重大疾病
      所有学生险私立医院都不报销吗,孩子时重大疾病

    ·离婚档案找不到,能办离婚证明吗?
      离婚档案找不到,能办离婚证明吗?

    ·我想问一下,离婚起诉状去哪写,是去律师事务所还是找律师
      我想问一下,离婚起诉状去哪写,是去律师事务所还是找律师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3851739487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盐城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盐城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3851739487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7.nj18.com
    Copyright © 2022 郭红侠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51739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