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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遗产继承律师


  郭红侠律师为您解决苏州遗产继承法律纠纷,解答苏州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苏州遗产继承案件。

苏州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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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怎样当好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执行,是实现遗嘱继承的重要步骤,由于遗嘱的执行发生在遗嘱人死亡之后,遗嘱能否按照遗嘱人的本意执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切实得到保护,都与遗嘱执行人密切相关。因此,要想当好


  • ·遗产分割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nbs


  • ·入赘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律认定,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


  •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来源:作者: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为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合法权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确认继承权的


  • ·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


  • ·遗嘱执行人可否收取报酬?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付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执行人可以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报酬;如遗嘱人未明确报酬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给付的,也应允许,同时,执行人也可以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协商报酬金额


  •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


  • ·哪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


  •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


  • ·记名股票遗失的公示催告程序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有先后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 ·网络财产经认定可做遗产继承
      网络是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技术运用的产物,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财产并无专门规定。一般认为,网络财产包括网上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账号密码、文件视频等,这其中即有个人的网络财产,


  • ·怎样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n


  • ·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执行?
      有些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遗嘱,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能实际执行,这些遗嘱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前已经死亡,该遗嘱不能执行。例:高某立下遗嘱,表示将从其


  • ·继承人是否可以放弃遗产?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 继承人


  • ·遗嘱人是否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笼统地处理一切与遗产有关的事务,也可以就房产、股票、存款等特定事项指示遗嘱执行人进行执行,限定其工作内容和范围。


  • ·如何分割遗产
      本文所讲的遗产分割的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


  • ·国内公民继承在美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没有全国统一的继承法,有关继承法律由各州立法规定,它们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规定。在美国,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一般都要依照遗嘱继承;若无遗嘱,才能由死者的最近的亲属继承


  • ·哪些遗嘱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信托无效:  (一)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遗嘱信托的财产不能确定的;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信托法》规定不


  •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l)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2)继承人、受遗赠人。这些人和遗嘱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3)与继


  •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问题1养子女归还后的问题    我于8年前,收养一好友的儿子,那时由于我好友刚去世而其妻子一人要带着一个2岁大的儿子和5岁大的女儿有困难,我于是便收养了好友的儿子,并对其孩子办了


  • ·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


  • ·记名股票遗失的补救措施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 ·遗产分割的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


  •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


  • ·遗嘱信托成立要件
      遗嘱信托跟其它信托最大的不同,就是遗嘱信托必须以遗嘱本身有效为要件,包括遗嘱「真正」与「有效性」,以及民法对遗嘱的各项限制,特别是民法对遗嘱的「特留分」规定,遗嘱信托才能生效。  所谓遗嘱



  • 苏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这个房产怎么处理,我姐姐的公公过世之前有遗嘱
      我姐姐的公公过世之前有遗嘱,死后房产姐夫和他后妈一人一半,前提是他后妈嫁人,如果她不嫁人,则给她养老,都好几年了,先在她后妈要嫁人这个房产怎么处理当年的房子才几万,现在十几万房产过户费用是根据那个来标准遗嘱应该是什么时候生效的啊因为当时他死后并没有生效,现在房产证上还是他公公的名字

    ·儿子死亡,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间如何分配遗产
      是三者平均分配,还是配偶分走一半后,剩余的另一半再由三方均分?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您好。遗产法定 继承人未继承到遗产
      您好。遗产法定
    继承人未继承到遗产


    ·此类遗书公正是否有效,遗书被公正
      遗书被公正,但是见证人为其中一合法继承人配偶(仅一个见证人),这样的见证人和此等公正是否合法补充:该见证人与其配偶,在遗书中不享受任何待遇,他们享受遗书外的合法继承!

    ·父亲去世,女儿是否有权享受奶奶的遗产
      我爸去世十一年了,今年村上拆迁,奶奶有三十平米的房子,和七万多现金,我能否通过法律渠道索要该我爸的那一份遗产。

    ·陈律师,我今天回田东,想找一个律师代写遗嘱,你可以帮忙安排一
      陈律师,我今天回田东,想找一个律师代写遗嘱,你可以帮忙安排一个律师吗?我用我爸爸名字买房子,他现在病危快撑不住了,拜托拜托您尽快帮我找个律师代写遗嘱继承,我现在还在南宁,中午12点才能到田东

    ·这张应该是遗嘱吗?
      你好,律师,我老公在生前,曾经给我写了一张纸,上面写明他的所有财产都归我。上面有他的签字和盖章。过了两年,他就去世了。请问:这能算是遗嘱吗?

    ·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
      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我的记忆对吗,(当时本想作公证,后来一听有时效"于是就放弃了)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离休干部去世一次性补助金算遗产吗?如配偶在,是否归其
      离休干部去世一次性补助金算遗产吗?如配偶在,是否归其

    ·家庭协议书和遗嘱是一样的?
      家庭协议书和遗嘱是一样的?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1)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各位律师现有的回复意见不一,我随后又咨询了当地律师,当地律师意见为,!!!姥爷在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上签名并按手印!!!,事后代书人拿遗嘱找非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当地律师表明即便是见证人不在场,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在线律师对于当地律师的答复又有何看法呢?

    ·遗嘱之后,又签订买卖合同,怎么认定
      爷爷订立遗嘱说属于自己的部分房屋给孙子,但是在签订遗嘱之后,爷爷将房子出售他人了,爷爷现在去世了,怎么能继承

    ·申领遗属生活补贴,原单位破产清算后处于等待接收单位期间
      原单位破产清算后处于等待接收单位期间,其退休职工死亡,其后原单位被新单位接收,全部资产(包括地产、房产)无偿划归新单位,职工全部由新单位接收安置,并接管离退休职工,现在能否向新单位申领遗属生活补贴。

    ·你好,我老公心梗去世,有人说他欠两万有欠条,我不知此事,老公也没遗产,他欠条上没写欠谁的,没写欠谁的
      你好,我老公心梗去世,有人说他欠两万有欠条,我不知此事,老公也没遗产,他欠条上没写欠谁的,没写欠谁的,没写用途,没写大写,没有转账记录,我也不会看笔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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