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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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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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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 一、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措施中的难点《关于适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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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由海事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确定海事法院受理我国法人、公民之间,我国法人、公民与外国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外国法人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下列案件: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包括:(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2)船舶碰撞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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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所说的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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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约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第二十二条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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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程序
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是: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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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即: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扣押、冻结;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被告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房产、土地进行查封;在工商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对被告投资于其他人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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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民事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案件: 因财产关系发生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买卖、运输、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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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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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上班途中摔倒身亡,交警无法认定责任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被申请人人社局做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否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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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裁定如何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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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对私自收集的证据的认定
《证据规则》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于涵盖了包括录音、录像等一切手段在内的私自取证方法,还由于表达的明确性,《证据规定》显然比《批复》有更广泛的普适性。所以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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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查封的判定
财产保全侵权属于一般侵权,以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判断申请是否错误,应当考量申请人在申请保全时是否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在人民法院没有对案件争议作出最终判断之前,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当事人基于自己对案件的理解,提出具有事实基础的诉讼请求,系正当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诉请金额与裁判结果及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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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属于法律的例外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只有在当事人申请的条件下,这几类案件才不公开审理,若当事人没有申请的,原则上应当公开审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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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2013)江苏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文件.苏价费〔2013〕421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司法局: 为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并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保障律师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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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 ,通知明确,申请执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从而把老赖送进监狱。▌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符合什么条件“失信被执行人”才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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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丢车,物管是适格诉讼主体
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丢失,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基于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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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的财产是否享有执行优先权?
《执行规定》中更明确了这一原则,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本条中规定的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情形没有已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但有人提出本条中与担保物权并列的那个优先权应包括财产保全。此处的优先权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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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县级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 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上也就是规定了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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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法院管辖的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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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法院管辖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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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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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案件终本后怎么办?
“终本”指的是执行程序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这两类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www.csj64.com。 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长三角律师网。“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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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还是向终审法院执行?
无论二审是维持原判,还是改判、调解结案,都由一审法院强制执行,要快速向一审法院申请法院执行,采取措施保障执行的实现。判决生效日期从终审判决送达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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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就执行对其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申请执行人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申请执行人可另行提起代位权诉讼,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债权,或者请求被执行人向他人主张债权。对于申请执行人提起的异议之诉,人民法院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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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该规定为举证期限内,对于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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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不得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分配举证证明责任
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一方依据银行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而对方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并主张转款系基于双方特殊个人关系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该情形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的“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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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 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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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被告经常居住地,在哪个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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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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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判决书合法吗?
债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原则上具有可让与性。物权是静态的财产权,债权是动态的财产权。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并通知债务人的,即可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而合同法所禁止的债权转让情形分别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结合本案情形,合同性质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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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劳动合同的事,有时间吗?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劳动合同的事,有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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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农业户口,在娘家分了三十不动土地,出嫁以后,户口走了,村里小变动土地把地收回,婆家因三十不动土地
我农业户口,在娘家分了三十不动土地,出嫁以后,户口走了,村里小变动土地把地收回,婆家因三十不动土地不给分地,我二十多都没土地种,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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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问下您申请劳动仲裁怎么申请
陈律师您好,问下您申请劳动仲裁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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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山林)要被征用,我离异带一女儿,结婚后户口一直在
村集体土地(山林)要被征用,我离异带一女儿,结婚后户口一直在该村没有迁出过,女儿户口和我一起,有没有享受该征用补偿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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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恢复执行,已终结执行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没按时支付和解款能申请恢复执行吗
已终结执行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没按时支付和解款能申请恢复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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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想问一下两个小孩都在柬埔寨参加网上诈骗,在四川被抓
你好律师!想问一下两个小孩都在柬埔寨参加网上诈骗,在四川被抓,有4个月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判,还有就是寄的衣服也木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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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未办复婚手续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划分
我弟在2008年离婚,因为孩子原因(孩子及双方家长都不知道),就一直同居,且我弟的工资卡一直在前妻手里掌控着(我弟在铁路工作,现在每月4500元工资),直至今日。现我弟想买房,前妻只拿2万元定金,首付不管了,弟要管我借钱,我想知道,如果房子买下来,与女方还有什么关系吗?会有什么罗乱事吗?如果这房子是我弟个人财产,我可以不要他还钱,就怕人家当成共同财产,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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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问题,您好
您好,这是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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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已签定无固期限合同,现在公司以老合同被老鼠咬坏要另签一份无固期限合同这样
我和公司已签定无固期限合同,现在公司以老合同被老鼠咬坏要另签一份无固期限合同。新合同上地址有变,双方约定其他事也有变,这样我可以签速答,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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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工作问题,面试的时候说底薪是2200一个礼拜单休一个礼拜双休这样轮着上班
面试的时候说底薪是2200一个礼拜单休一个礼拜双休这样轮着上班为8小时有可能会加班不过加班的情况下拿加班单满8个小时可以调休一天没有加班费现在上班时间变成8.30到20.30上班时间变成12小时只有礼拜天是休息工资还是2200请问这样的做法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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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土地 房屋拆迁赔偿
集体所有制土地 房屋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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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律师好,我想起诉离婚,不知道法律程序,能咨询一下吗
卢律师好,我想起诉离婚,不知道法律程序,能咨询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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