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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红侠律师为您解决合肥劳动工伤法律纠纷,解答合肥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合肥劳动工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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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仲裁时效的法律特征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


  •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关系的隶属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一定的管理指挥权。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做出必要变动,但是这种变动必须建立在用人单位


  • ·解除劳动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


  • ·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者哺乳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 ·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国家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1)禁止安排女职工


  • ·劳动经济赔偿金n+1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南京


  • ·试用期的劳动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


  • ·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
      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一、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水平,但必须比国家规定的更高。150%、200%、300%,这三个延长工时的工资支付倍数,是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在


  • ·劳动者预告辞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其提前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一方面是保护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维护其自由流动,从而实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也取消了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终止条件的规定,只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定终止。《劳动法》和


  • ·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亦属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罗某已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 ·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为境外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产生了聘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责权利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其主要内容是: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以及违


  • ·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


  • ·劳动者对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单位损失应否赔偿?
      如果劳动者因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生产活动而受到一定处罚,如扣发奖金等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接受。但谈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时,很多劳动者是难以理解的。所以,对于一些可预见的情形,双方在签


  •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劳动法及相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


  •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愉快,可是现实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劳动争议,面对它们,我们忧愁、郁闷,有时也不甘心,辛辛苦苦为用人单位付出,最后是这


  • ·解读新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对照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新公布的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有五大亮点。  亮点一:工作内容、地点拒绝笼统概括,社会保险成必备条款  与以往版本的劳动合同比较,新合同对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作了更为具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审委(2008)19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


  • ·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物权法》通过后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又一部法律,律师解读


  •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一、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1、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


  •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


  • ·岗位劳动合同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种岗位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甲(指签约的班组、工段、车间


  • ·劳动合同终止后被确诊怀孕,该怎么办?
      首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就不能解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


  • ·劳动仲裁中的伪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是对双方来说,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随时提出证据的。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因为劳动纠纷,单位在举证能力上,本来就是占



  • 合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学校实*不给工资,不让离开。我想问san
      学校实*不给工资,不让离开。我想问divclass="w990mamt20

    ·我弟弟在学校读书,以体验生活出去打工,跟中介签合同,说三个月不管任何原因离职都不给工资。这样合法吗
      我弟弟在学校读书,以体验生活出去打工,跟中介签合同,说三个月不管任何原因离职"41514488l"""不给工资。这样合法吗?做了一个多月没发工

    ·有欠条,属于农民工工资,但是是个人打的欠条,现在想起诉,应该
      有欠条,属于农民工工资,但是是个人打的欠条,现在想起诉,应该如何处理。.

    ·工资欠条有用吗怎么还要证明很多别的东西
      工资欠条有用吗?怎么还要证明很多别的东西?如果证明不了劳动关系,打了欠条又有什么用?

    ·苛扣工资及出差费,我是湖南长沙人
      我是湖南长沙人,给一家台湾贸易公司工作。该公司在大陆有两办事处,但是未办理任何证件,我与该公司未签订合同,我从事的是贸易中验货工作,该公司压我一个月的工资,这次与大陆一家工厂合作时出现状况,公司认为是我的责任,但是已经超出我范围。公司以责任归我为由,扣下我上月工资及出差费用,并强迫提出如果不满意可以离职。我该怎么办,账目中有我9,10,11月工资及10月11月出差费用。

    ·劳动合同,本人来此公司工作快三个月
      本人来此公司工作快三个月,过了试用期也没有合同,都是口头承诺,我也拿二次工资了,现在老板说没钱发工资,就要炒人,我想了解下这样可以的吗?

    ·关于劳动关系的界定问题,我有一个姑姑
      我有一个姑姑,她从1999年开始帮县政府X部分送X镇的报纸,工作形式是这样的,每天10点半到县车站接报社发回来的报纸,然后拿回自己家分好,接着就开始分送到X镇范围的所有单位(交通工具也是自己的,没有报销任何交通费用),包括小学,中学,政府,卫生院等等,报纸大概700份,完成送报的时间需要整个下午的时间,不过,接报纸前和送完报纸后的时间是自由的,也就是不需要坐班,每个月工资是按报纸的份计算的,一份一块多钱吧!12年了,用人单位未与她签订任

    ·老板拖欠工资,我在上海打工5个月
      我在上海打工5个月,老板只给了2个月工资没签劳动合同我是做汽车美容的

    ·合同未到期工资可以不给嘛?
      我8月1号从公司辞职,提前一月给厂里说了,现在7月份工资不给我,进厂的时候交的3000元押金还扣了一半!合同是3月份签的,到期还2年多!可签合同的时候给的就是白纸,时间什么的都没有,不签就不干,签了现在最后一月工资还不给!请问下中国的法律都是这么坑人的吗?

    ·公司不给发工资拖欠一个多月
      公司不给发工资拖欠一个多月

    ·员工平时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都算在应发工资总数里面
      员工平时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都算在工资总数里面按月发给员工。
    但是现在员工劳动仲裁要求补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加班工资,公司该怎么办?是否还需要补给员工,平时明明都算清的说,工资是银行转账,公司是否只要提供工资表就行了,员工的合同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签的。


    ·我在西站山区恒盛小区我有一个法院申请过劳动仲
      我在西站山区恒盛小区 我有一个 法院申请过劳动仲裁到法院申请 申请老板欠我的工资,现在老板在法院已经写好是分6个月给完,每个月支付我1000块钱。现在 他有两个月没有支付我1000块钱了,他说要等到两二个月后给我。我现在想申请强制性执行 ,我本人现在也没有在国内 无法跟法院人员联系上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离职了酒店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离职了酒店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

    ·哺乳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我妻子去12月生小孩,今6月份产假结束后,公司以没有岗位为由要解除劳动关系,本来她们合同是一一签,但去由于在产假期间,就没办续签手续。现在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要她写是主动离职的,我们不同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但社保局的人认为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我想咨询一下,和下一步该怎么办!谢谢!

    ·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包工头欠我5个月工资共计3万元我现在已经起诉了证据是电话录
      包工头欠我5个月工资共计3万元我现在已经起诉了证据是电话录音在录音里我说欠我3万块钱他没有反驳这个证据够吗这场官司胜诉的几率应该在多少希望专业的人帮忙解答谢谢!能够解答的请进!不能解答的请不要打扰!谢谢!

    ·老板欠工资,是私人的车挂靠公司,车是南通市的户口,老板是盐城市的,我人是兰州市的,到那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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