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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劳动工伤律师


  郭红侠律师为您解决常州劳动工伤法律纠纷,解答常州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常州劳动工伤案件。

常州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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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两个作用: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劳动者就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补偿或赔偿。造成多大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明确确定的,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


  •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培训费
      劳部发[1995]223号《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 ·《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在面对一些问题的重大决策或者是部分员工的违规处理时都会面临一些问题,能否对这些员工进行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企业职工因为家庭或是某外部内部原因需要短时间暂停工作,能


  •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选择
      公司效益不好,公司以劳动合同早已到期为由,让李先生不必再来上班。李先生觉得很气愤,公司效益好的时候,默认我继续工作;现在效益不好,就让我走人。李先生认为单位应该支付给自己经济补偿金。根


  • ·劳动教养缺乏法律依据
      现行劳教依据的是《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发布)、《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1979年发布)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1982年发布),仅此一个决定,一个补充规定,一个试行办法而已。其中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


  • ·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劳部发〔1994〕5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委托代理关系?
      根据双方签订的《顾问行销保险代理合同》、《储备营业处经理聘任函》可知,双方的关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会因任何因素构成劳动关系。


  • ·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 ·全员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


  •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一般有三种:一是继续履行;二是支付违约金;三是赔偿责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第三人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即第三人因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


  • ·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者哺乳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 ·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


  • ·公司的股东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


  • ·劳动争议案件二审诉讼期间可否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从仲裁现行规定中


  •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问题
      一对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劳动者在订立聘用合同之前应对用人单位的资格进行较为详细的了解和分析,包括了解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备的生产经营条件,其经营项目是否


  • ·用人单位未通知工会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会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通知工会,不能仅简单地理解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程序即可,而应理解为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


  •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愉快,可是现实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劳动争议,面对它们,我们忧愁、郁闷,有时也不甘心,辛辛苦苦为用人单位付出,最后是这


  •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有何不同?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造成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不同,它们依据的法律规定亦不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


  •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


  • ·被派遣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


  •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律师解释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点评】:关于协商解除,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来支付



  • 常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劳动合同的事,有时间吗?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劳动合同的事,有时间吗?

    ·我是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
      2017.06.02

    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现在在学校准备答辩事宜,先前三月份入职了一家儿童培训公司,公司让我在北京培训了一个多月,当时并没有涉及培训费用和工服费,现在因为我在学校准备毕业答辩时间近半个月之久,公司对我先前接手两个班的孩子,不去上班,觉得我自由散漫为由各种说辞,我最终辞职,公司准备克扣我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培训费用和工服费,这合理嘛,而且目前我还在试用期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维权有多难 国家提倡“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劳动者维权有多难
    国家提倡“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现时普通的老百姓还是觉得维权艰难。就拿劳动者来说吧,虽然《劳动合同法》施行已有多年,仍有许多单位无视这个法律,侵犯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想维权,一是耗时太长,二是胜诉性不大。最近发生的一个案件让我深有体会。
    一.案情概述。
    1.2017年4月28日,奥托容克公司为了庇护个别领导,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与员


    ·产假工资按深圳底薪发放,单位搬迁签署了解除劳动协议协议书,工,赔偿个半月工资,多出半个月工
      产假工资按深圳底薪发放,公司搬迁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工,赔偿个半月工资,多出半个月工

    ·请问:老板家也知道在哪儿,去他家讨工资老是见不到他人,问我们可不可以报警
      请问:老板家也知道在哪儿,去他家讨工资老是见不到他人,问我们可不可以报警

    ·劳动合同,第几次开始是,无限期合同啊
      劳动合同,第几次开始是,无限期合同啊,,,谢谢

    ·实*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协议做了差不多一个月去说不做了她说没有工资叫我们自己去问劳动局
      实*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协做了差不多一个月去说不做她说没有工资叫我们自己去问劳动局

    ·咨询你一个问题,我这边酒店一直是厨师长发我工资(有银行转账的
      咨询你一个问题,我这边酒店一直是厨师长发我工资(有银行转账的详细明细),有我考勤表,也有能证明他是酒店厨师长在管理我们员工,这样能证明我们和酒店存在劳动关系吗?

    ·工资索赔,你好,你好,我2000年在一家服装厂就职到现在
      你好,我2000年在一家服装厂就职到现在,现在公司结业了,该怎么赔偿呢?

    ·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需要提前多少天离职
      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需要提前多少天离职

    ·员工住房补贴不在工资总额内属于公司福利,请问一下本人申请劳动
      员工住房补贴不在工资总额内属于公司福利,请问一下本人申请劳动仲裁由于公司原因未缴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之内

    ·姜律师你好!耽误你宝贵的时间,想向你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工伤赔偿
      姜律师你好!耽误你宝贵的时间,想向你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工伤赔偿的事情,我于去年11月13号下午五点在工地干活,因外架扣件断开而坠落地面,后经医院诊断,左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右手自掌骨食指和中指骨折,大拇指自掌骨粉碎性骨折,老板没有报工伤,在医院治疗下医生说能出院回家修养,那时离春节只有一个星期,老板负责医院的费用后只同意给10万元赔偿,说已经治疗好回家养着就行,我在无奈的情况下也只得同意并与他签协议,协议上其中有一条说出院后一切后续治疗费概

    ·我们该如何去追讨我们的劳务工资
      您好!本人是从事建筑类内外墙涂料装饰工程的,在两个多月前我带领了20多个农民工就已经全部完成了在成都都江堰市的一期灾后援建工程,由于工程的分包转包,在工程建设途中就因工人生活费及进度款项就发生过多次拖付,拒付等问题,后由地方劳动所及项目部出面协调,达成协议,工程完工后由单包和双包老板签字认可,由项目部支付90%的劳务工资,所剩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单双包老板签字,由项目部支付)7天内付清,现工程早以竣工验收合格,在工程还未完工时单

    ·在外地单位打工,老板没跟我签劳动合同。一连几个月都没发工资,
      在外地单位打工,老板没跟我签劳动合同。一连几个月都没发工资,我让老板给我写了欠条,老板在欠条上写明了我的工资,现在离开了,能要回来吗?

    ·请问一下我们扬州地区对双倍工资的时效性
      律师,您好!我是高邮的,请问一下我们扬州地区对双倍工资的时效性是怎样规定的,是从离职起一年内算起,还是从在职算起。我在一私营企业2年,没有签合同。现在离职了,(被单位辞退的,因为单位快破产了),那么我可以跟单位要前二年的双倍工资吗?如果是从在职算起,那么我就超过时效了,如果离职起算,还没有。到仲裁时,他们说双倍工资过时效了,请问过了吗?谢谢

    ·你好,我想问问我公司10月份到现在还没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想问问我公司10月份到现在还没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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